1樓:king攜手
哪怕有感受又怎麼樣
兩人已經是沒有關係了
不屑一顧就走吧
夫妻倆剛離婚,前夫就和小三結婚了,前妻氣不打一處來
2樓:魚蛙
只要是你們夫妻已經離婚。男方在離婚後,再和小三結婚,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!
所以,前夫和小三的結婚,就是合法婚姻。受到法律的保護。
作為前妻,是沒有理由再次生氣的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過好自己未來的生活。
與其生氣,不如把生氣的時間,用來找到能夠共同生活的男人。
3樓:特別關注
那沒辦法,人家是合法的
4樓:丁槐邰翔
那沒辦法,人家是合法的
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。
離婚了,前夫很快就和別人結婚,三四個月就結婚,現在罵前妻,說他一輩子都恨她,對她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了
5樓:匿名使用者
越是罵得兇,越說明這前夫越是心虛,更說明越是理虧。更加說明這前夫沒素質。所以,不用理他。
6樓:揭建標
小孩不管是誰都沒有權利不讓你看,你有看望權,相信自己一定會找到喜歡愛你的人
7樓:匿名使用者
這是人說的話嗎?豬狗不如。
離婚之後,前夫和其他女人在一起,難道就真的不會想起他前妻嗎?
8樓:匿名使用者
離婚之後,前夫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戀愛或者結婚,一般會想起他前妻的事情的。如果是前夫自己的過錯導致離婚的,而離婚後與其他女子在一起時發現還是前妻對自己好的情況下,會懷念前妻的。懷舊是正常現象。
如果是前妻的過錯導致離婚的,前夫與其他女子在一起時,會想起前妻對自己不好的事情多些,一般不會懷舊。
總之,已經離婚了,一切要向前看,如果雙方都沒有再婚,而對前妻(夫)還有感情的話,可以主動向前妻(夫)提出復婚的。如果前妻(夫)已經與別人再婚,還是少想為好,多去想想怎麼找乙個真愛自己的人,少想以前的喪心事。
下面是復婚的法律規定。
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,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,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。
9樓:原野茫茫
已經離婚了,就開始各自的私人生活,他應該會想起前妻。
10樓:匿名使用者
也會。畢竟夫妻一場。可是只是和別的女人的對比
11樓:匿名使用者
說明前妻根本不適合他,所以他找了適合他的女人。
12樓:匿名使用者
可憐的女人,那是男人之福!人家命好!沒辦法了,死了心吧!找個好男人嫁了!
13樓:潘森蕾
既然離婚,就說明過不下去了,還想她幹嘛
14樓:百度使用者
會,但也很無奈,特別是已有兒女。
離婚剛半年 聽說前夫要和小三結婚了 心裡為什麼還是那麼難受
15樓:樂觀的彩虹泡泡
我也是 前幾天通過朋友看到他在拍的婚紗照了 今天聽說他過兩天要結婚了 心裡莫名的生氣 我也是因為他在外面亂來 所以離婚的 結果現在他跟小三兩個人帶球步入婚姻 離婚還不到三個月 心裡各種堵
16樓:匿名使用者
你難受不是因為你還愛他,而是不甘心。
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麼多,最後敗在小三手上。
一切都過去了,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王道。
17樓:555小趙
我也因小三離的婚,兩年了,他們還有在一起沒結婚
18樓:匿名使用者
只是不甘心吧,沒有愛可言,好好過好自己的生活是對他們最好的回擊,我正經歷著,一起加油!破壞別人家庭的是不會有好下場的
如果離婚了馬上和別人結婚,前夫告女子離婚前和這個男人是夫妻名義在一起怎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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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可以起訴要回來啊。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,一方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,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離婚後,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最高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