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宗室為孩子起名字的規矩和違規後怎麼去處罰

2021-03-04 04:37:54 字數 5882 閱讀 4365

1樓:手機使用者

清軍入關後,廣泛吸收漢族傳統文化和生活方式,這種變化也體現於宗室成員的起名上。後金及清初,宗室成員的名字多用滿語音譯,如莽古爾泰、多爾袞、阿濟格、多鐸、豪格等。後來逐漸漢化,按照輩分取固定用字。

乾隆年間,皇六子永?畫了一幅《歲朝圖》,進獻孝聖皇太后鈕祜祿氏。乾隆帝弘曆在該畫上題詩,內中有「永綿亦載奉慈娛」詩句。

後來,弘曆取其中的「永綿亦載」四字為近支宗室的字輩,並將「亦」字改作「奕」。道光五年(1825),道光帝?f寧又欽定「溥毓恆啟」四字,接續「載」字輩。

咸豐六年(1857),咸豐帝奕?定「燾?增祺」四字,作為「啟」字以下的字輩。

這樣,宗室輩分的取字,前後計有十四字:「胤弘永綿奕載溥,毓恆啟燾?增祺」。

清代宗室不僅確定了輩分用字,並且根據親疏之別,對第二字的偏旁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。自康熙朝始,對宗室成員取名用字的偏旁有較為嚴格的規定。如康熙帝玄燁諸子之名第二字均用示字旁,如胤?

、胤?等;乾隆帝弘曆諸子則用斜玉旁,如永琪、永?等。

另一方面,遠支宗室取名均不得採用與近支宗室相同的偏旁字樣,以免混淆親疏。

不難看出,這時宗室取名已經基本上不再採用滿語音譯的方式,而是直接用漢語取名,除了姓氏尚保留滿族文化特徵外,名字已經愈來愈漢化了。然而,隨著宗室人口的繁衍,宗室成員起名出現了違規現象,並引起了皇帝的關注和相應處罰。

其一是同名現象。

人口眾多,同名現象自然難以避免,但是在宗室群體中,同名就有可能帶來尊卑長幼失序的問題,甚至沖犯皇帝的聖諱。康熙三十二年(1693),針對宗室同名現象制訂了處理辦法。規定自王以下,至閒散宗室,如有同名者,「令卑者、幼者改」,並且更換誥冊。

(《光緒朝大清會典》)

乾隆十一年(1746),乾隆帝弘曆給剛剛出生的七阿哥起名為永琮。豈料第二天,弘曆在西苑瀛台舉行宴會時,發現乙個出席宴會的宗室成員也叫永琮。甚感掃興的弘曆為此責問宗人府和敬事房,為何沒有將有宗室成員起名永琮一事及時上報,並要求將所有永字輩的宗室成員人名進行檢查,看有無重名。

遵照前述康熙三十二年制定的成例,那個名叫永琮的宗室由於身份卑於七阿哥,故不得不改名,弘曆將其改名為永常。餘怒未消的弘曆還要求宗人府「嗣後外閒起名,不得復用內廷擬定字樣」。(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)

儘管乾隆帝屢次降旨申明,但是同名現象仍時有出現。甚至出現了低階**、兵丁與王公大臣同名的現象。嘉慶年間,嘉慶帝?

琰發現即將公升任迪化知州的昌吉知縣景安,與時任湖南巡撫景安(鈕祜祿氏)同名。?琰認為此事「殊屬不合」,並無可奈何地說:「從前有與王公大臣同名者,經皇考高宗純皇帝屢降訓諭飭禁。

今**兵丁內,與王公大臣同名者甚多。此皆該管大臣平素並不留心,一任屬員兵丁等率意命名所致。」?

琰下令將景安之名按照滿文語義更改,又命令宗人府、吏部、兵部、八旗、內務府三旗「查明宗室覺羅旗員兵丁內,有與王公大臣同名者,俱著更改,毋令與王公大臣同。」(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)

這些禁令並沒有徹底**同名現象。到了咸豐、光緒朝,宗室溥字輩甚至已經有與末代皇帝溥儀同名者。此溥儀系載堪之第七子,其祖父是奕勳。

咸豐十一年(1861),載堪卒,溥儀遂承襲奉國將軍。光緒九年(1883),溥儀死,其子毓秀承襲奉恩將軍。光緒十二年,毓秀死,身後無嗣。

(《清史稿》)就在這個名叫溥儀的宗室成員去世的當年,宣統帝溥儀之生父載灃方才出世。載灃之子命名時,內務府沒有發現溥儀這個名字已經被人起過。在**初年,清史館的前清遺老們也沒有注意這個沖犯「今上」聖諱的問題,直接寫入《清史稿》中的宗室年表中。

其二是用字偏旁不當。

前面已提及近支宗室人名第二字的偏旁亦有嚴格規定,但有些宗室成員取名用字並未嚴格遵循。嘉慶十一年(1806),近支宗室多羅榮郡王綿億,其長子和次子均屬奕字輩,故其名第二字應用糸字旁的字樣,但是卻分別起名為奕銘和奕?。嘉慶帝大為光火,認為綿億未經奏請,即自行為兩個兒子命名,實屬非是,而且又不用糸字旁,故將此事交宗人府議處。

嘉慶帝還質問綿億「私用金字偏旁,為伊兩子取名,不似近派宗支,自同疏遠,是何居心?」並宣布:「伊既以疏遠自恃,朕亦不以親侄待伊。

」結果,綿億被革除領侍衛內大臣之職,退出乾清門。奕銘和奕?也分別被改名為奕繪和奕?。

綿億面對如此嚴厲處分,縱有百口,也無法申辯,唯有接受而已。(《光緒朝大清會典》)

有些遠支宗室取名用字與近支宗室偏旁相同,造成親疏難辨。嘉慶十三年,遠支宗室成員綿瑚取名用斜玉旁的「瑚」字,而他的哥哥綿開和弟弟綿卞都沒有用斜玉旁字。嘉慶帝知悉此事後,認為綿瑚取用玉旁,「大屬非是」,並指責所屬總管王公、貝勒、族長怠玩疏忽,下令將其改名為綿胡,並諭旨重申:

「嗣後各宗室中,遇有命名不合者,隨時飭改,以符定製,不得再有疏漏。」(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)

其三是未遵照輩分用字原則。

乾隆十一年,弘曆在一次宴席中發現乙個名叫諸爾杭阿的宗室成員,系莊親王永?之子,論輩分系弘曆之孫,卻依照滿語音譯取名。為此弘曆諭旨:

「昨入燕宗室內,有名諸爾杭阿者,乃朕孫輩,已令改名綿慶。著傳諭履親王、莊親王等,朕初次見孫,以後永字下輩即用綿字。並將朕此旨載入玉牒。

」(《清高宗實錄》)

其四是有過度漢化之嫌。

儘管入關已久的宗室成員已經深受漢文化的影響,習用漢語,可是清朝皇帝又處處防範過度漢化,以鄙薄的語氣稱漢文化為「漢人習氣」,要求宗室不得沾染。為此,乾隆帝和嘉慶帝等曾屢次在宗室起名問題上重申這一原則。

乾隆三十二年,吏部帶領乙個叫滿吉善的宗室成員入宮接受引見。滿吉善系閩浙總督滿保之子,而且又屬於正黃旗下。結果,乾隆帝大為不悅,認為此人取名滿吉善,是以滿為姓。

為此,他將其名改為吉善,並在諭旨中斥責道:「吉善乃係覺羅,甚屬尊貴。吉善竟不以覺羅為尊,以滿為姓,照依漢人起名。

是何道理?似此者,宗人府王公等,理應留心查禁。今竟不禁止,王公所司何事?

恐尚有似此等者,著交宗人府王公等查明俱行更改,將此嚴禁。嗣後不可如此。」(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)然而,到了嘉慶朝,嘉慶帝在刑部呈進的題本內看到有乙個叫「覺羅太」的人名,質問此名「是何取意,竟染漢人習氣矣」。

為此,?琰下令將覺羅太「交宗人府即令按照滿洲語意更改其名外,並著該衙門及八旗滿洲蒙古都統,通行查明。如有似此指姓命名者,俱著飭禁,均令按照滿洲語意,另行更改,毋得再行指姓命名,致蹈漢人習氣」。

(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)

嘉慶十三年,?琰在宗人府呈交的乙個題本內,發現奉恩將軍英智之次子名叫清永泰。?琰認為此名也屬違規。

為此,他在諭旨中指出:「向來滿洲命名,除清語(即滿語)不計字數外,若用漢文,止準用二字,不准用三字。今清永泰之名,幾與漢人姓名相連者無異,殊乖定製。

」為此,他命令清永泰改名為永泰,並將管理宗人府的王公予以罰俸三個月的處分,清永泰本人的族長、學長也受到罰俸六個月的處分。(《清仁宗實錄》)

道光三年(1823),道光帝?f寧將一名叫永恆泰的宗室佐領改名為永恆,認為永恆泰之名「並非滿洲成語,殊屬不合」。但他並未處罰其他人員,僅是重申道:

「嗣後宗室有似此命名者,著宗人府於呈報時,即行飭改。」(《欽定大清會典事例》)

既用漢字取名,卻又認為宗室取三字名是沾染漢人習氣,這種論斷顯然帶有主觀隨意性,令宗室難以適從,也極大限制了他們取名用字的範圍。前所述及的先後兩個溥儀重名的現象,正反映了宗室取名用字日益受限的困窘。

作者簡介

孫?p,2023年生,陝西西安人。歷史學博士,商務印書館編輯。主要從事晚清外交史、中國近代社會史和文獻學研究,著有《西北哥老會與辛亥革命》。

我想知道清朝時期的帽子都叫什麼名字包括民間的和**的帽子高分懸賞....**等

2樓:沙發

清代男子的官帽,有禮帽、便帽之別。禮帽俗稱「大帽子」,其製有二式:一為冬天所戴,名為暖帽;一為夏天所戴,名為涼帽。

暖帽的形制,多為圓型,周圍有一道簷邊,材料多為皮製,也有用呢制、緞制及布製的,視其天氣變化而定。顏色為黑色為多。皮毛之類也有分別。

最初,以貂鼠為貴,其次為海獺,再次為狐,其下則無皮不用。由於海獺**昂貴,後用黃狼皮染黑代替,名為騷鼠,時人爭相仿效。康熙年間,一些地方出現一種剪絨暖帽,色黑質細,宛如騷鼠。

由於此類**低廉,一般學士都樂於戴用。暖帽中間還裝有紅色帽緯,或以絲制等。帽子的最高部分,裝有頂珠,材質多以紅、蘭、白、金等色寶石。

頂珠是區別官職的重要標誌。按照清朝禮儀:一品**頂珠用紅寶石,二品用珊瑚,三品用藍寶石,四品用青金石,五品用水晶,六品用硨磲,七品用素金,八品用陰文鏤花金,九品陽文鏤花金。

頂無珠者,即無品級。

如果清朝**犯法。在革去官職的同時,必須將帽上的頂珠取下,表示已不帶官職。本圖為吉服冠的頂,左為三品官用,右為一品官用。

一品**頂戴為紅寶石,補子文官為仙鶴,武官為麒麟.

二品**頂戴為珊瑚,補子文官為錦雞,武官為獅.

三品**頂戴為藍寶石,補子文官為孔雀,武官為豹.

四品**頂戴為青金石,補子文官為雁,武官為虎.

五品**頂戴為水晶,補子文官為白鷳,武官為熊.

六品**頂戴為硨磲,補子文官為鴛鴦,武官為彪.

七品**頂戴為素金,補子文官為鴻鶒,武官為犀牛.

八品**頂戴為陰文鏤金花,補子文官為鵪鶉,武官為犀牛.

九品**頂戴為陽文鏤金花,補子文官為練雀,武官為海馬.

至於後面所插的羽毛,是用孔雀羽毛,分為單眼和雙眼,是賞賜立有軍功或特殊功勞者.

清朝**頂戴後面所插的羽毛除了單眼和雙眼花翎外,還有三眼花翎的,李鴻章就是乙個例子。除了花翎外,還有一種是叫藍翎,比花翎低一級。

按照清朝規定從三品以上的**才可以戴花翎,正四品以下的**都是戴藍翎。此外,單眼,雙眼花翎和三眼花翎都是要立功後,皇帝加賞才會有,這種叫賞戴。

清朝頂戴花翎

清代改冠制,替以禮帽。禮帽分二種,一為暖帽,圓形,有一圈簷邊,多用皮、呢、緞、布製成,多黑色,中有紅色帽緯、帽子最高處有頂珠,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、有紅、藍、白、金。

按清禮儀,一品為紅寶石,二品為珊瑚,三品為藍寶石,四品用青金石,五品用水晶石頂(亮白色),六品用硨磲,七品為素金,八品用陰紋縷花金,九品為陽紋鏤花金。無頂珠者無官品;二為涼帽,無簷,喇叭式,初期扁而大,後期小而高,用藤、篾席,外裹綾羅,多為白色,也有湖色、黃色,上綴紅纓頂珠。

清朝的禮帽,在頂珠下有翎管,質為白玉或翡翠,用以安插翎枝。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。藍翎為鶡羽所做,花翎為孔雀羽所做。

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、昭品秩的標誌,非一般**所能戴用;其作用是昭明等級、賞賜軍功,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,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,又不能隨意不戴,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;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**,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,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。

花翎又分一眼,二眼,三眼,三眼最尊貴;所謂「眼」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,乙個圓圈就算做一眼。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,,又稱為「染藍翎」,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,無眼。賜予六品以下、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**享戴,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階軍官。

鶡鳥生性好勇鬥狠,至死不卻,武士冠上插鶡翎,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,到也貼切。在清朝初期,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、郡王、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(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),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;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、和碩額附(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),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;五品以上的內大臣、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、參領(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、正黃旗、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),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,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。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,而即使在宗藩內部,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;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,經過必要的騎、射兩項考試,合格後才能戴用。

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,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。

花翎如此高貴,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、嚮往。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,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,康熙特旨許之;後乾隆帝下明詔,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,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。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,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、福康安、和琳、長齡、禧恩、李鴻章、徐桐七人,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,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。

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、郡王、貝勒,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;但乾隆年間,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,因此之後親王、郡王、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。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,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***亂的張格爾後,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、軍機處行走;道光後期,花翎的賞賜範圍漸大,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;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,因國庫空虛,竟有了捐翎的例制,花翎為7000兩實銀,藍翎為5000兩實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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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專門的老師精心策劃,起的比較妥當。自己覺得好就行,自己的孩子嘛。給我孩子起名字 男 英傑 英俊傑出 致遠 出自諸葛亮的 誡子書 非淡泊無以明志,非寧靜無以致遠 俊馳 出自成語 俊才星馳 雨澤 恩惠像雨一樣多 燁磊 光明磊落 偉奇 偉大 神奇 晟睿 晟 是光明 興盛的意思,讀sh ng 睿 是智慧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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